乡村小说 现代都市 扶唐罗绍威朱全忠全文免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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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风未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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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节试读

罗绍威颇为尴尬,也后悔自己嘴松,赶紧沉下脸,挥手呵斥:“又不是演武,你一个女孩子去做什么,出去,记住了,此事非同小可,关系性命,万万不得胡言。”
另外,消息已经漏出来,再打岔也没意思,他也只能这样训斥与告诫女儿。
罗绍威有四子一女,长子罗廷规,次子罗周翰,三子罗周敬,四子罗周允,以及女儿罗月华。
四个孩子里,罗廷规的年纪最大,其次就是罗月华,剩下都是小娃,毕竟罗绍威刚过而立之年,也就是这个朝代,要是放到现代社会,像他这种由官二代直接接班的干部生不出五个娃。
罗家以武立身,罗绍威还是军镇节度使,身上也有武艺,但他平时还是多愿意与文人雅士接触,也总会提拔一些士子在军府里任职,导致手下的军将多有不满。
不过,他从不反对女儿练武,而且还多加指点。
长子廷规羸弱,整天病怏怏的,而且平时要留在汴州做质子,此次也只是为了发丧亡妻才回魏州,剩下的三个儿子年纪太小。
女儿月华虽是女儿身,却有男子英气,不似那些深闺女子,府里的大小事宜多由她来帮忙搭理,才干也不输儿郎,罗绍威一直挺宠溺这个女儿。
罗月华也就仗着平时受父亲宠爱,并未退出,反倒倔强起来:“父亲,女儿并非胡闹,我也能杀人,不比别人差。”
说着,她退后一步,将手里的横刀脱鞘,耍了一个开刀腕花,随即又将长刀撩起,转腕,以背花刀式上右肩,继而一招斜扫,刀尖停在沈烈的鼻尖前。
厅内的这些人当中,除了冯晖之外,也就数沈烈的年纪最小,再加上这几天罗月华知道父亲看不惯沈烈,所以才敢这样放肆。
“我跟他的年纪相仿,既然他能杀人,为何我的刀不能?爹,您若不信,可以让我跟他比试一番。”
“拿走你的刀,不要用刀指着我,你会没命的。”
沈烈抬起银箸压下眼前的刀尖,少有的话多起来,只是说得很冷,目光也阴冷地盯着罗月华,不屑地继续道:“你的刀只是用来耍的,我的刀却会杀人,出鞘就要见血,你不配与我比试。”
说着,沈烈收回银箸,无视罗月华,重新端起饭碗,冷笑一声,道:“如果你能杀人,能解决麻烦,也就不用让我来替你们的杀牙军了。”
打人不打脸,骂人不揭短。
沈烈的这番话里带足了轻蔑与嘲讽,罗月华无从反驳,气得脸色涨红,手里的横刀收也不是,不收也不是。
罗绍威也是皱眉,却不好发作,只能把火气发到女儿身上,厉声呵斥:“放肆,还不把刀收起来,滚出去!”
“哼,我倒要看看你能杀几人!”罗月华见父亲真的动怒,不敢再顶嘴,瞪了沈烈一眼,忿然离开。
“沈烈,胡说什么呢。”
这个时候可不能闹翻脸,马嗣勋赶忙虎着脸训了沈烈一句,随即举起酒杯打圆场:“节帅,令爱果然不比寻常女子,有胆识,有气魄,这股英气堪比男儿郎,节帅能有这等豪迈的女儿,着实令人羡慕,来来,咱们继续…”
马嗣勋和沈烈此番前来魏州,就是帮罗绍威剿杀他的牙军。长安天子,魏府牙军,这句话就是说,大唐的天子虽然坐拥天下,但在魏博这个地方,真正掌控生杀大权的不是别人,而是魏博节度使的牙兵。
按理说,牙军是节度使的亲兵、私兵,如同左膀右臂,应该完全遵从节帅的军令,不能有一丝一毫的违抗,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。
在魏博,无论谁来当节度使,都得牙兵先点头答应,只有他们认可的人,才能在魏博做名义上的主人,否则就会被杀,这种状况一度延续了将近百年。
此番,罗绍威主动请人来砍掉自己的左膀右臂,这种情况听起来不可思议,但个中苦楚只有罗绍威最清楚,其实也不只是他,百年来,魏博节度使都有这个苦楚。
自朝堂建立藩镇以来,有实力的藩镇节度使多以家族世袭,牙兵们自然也就效仿,父子世袭,姻党盘互。
如此一来,牙兵们也就形成自己的利益集团,久而久之,牙兵首领的势力会越来越大,成为藩镇的实际掌控者,稍有不满,便敢杀了节度使,或是自立为王,或是另举他人继续当傀儡。

朱全忠所说的国维,就是河南尹张全义,字国维。
张全义原名张居言,唐僖宗赐名全义,参与黄巢起义发迹,先是依附李克用,后投奔朱全忠。
两年前,朱全忠准备迁唐都于洛阳,命张全义缮治洛阳宫城,罗绍威主动示好,耗巨资重修五凤楼、朝元殿,由此得到邺王的尊荣。
之后,朱全忠挟持皇帝李晔迁都洛阳,毁长安城,取材沿渭河运至洛阳,大修洛阳皇宫。同年八月,朱全忠杀昭宗,矫皇后令,立太子李祝于柩前即位,史称唐哀帝。
罗绍威明白,朱全忠此时再修洛阳皇城,绝不是为了那个傀儡小皇帝,实则是为他自己称帝做准备。
罗绍威只能满口答应,又揣摩着朱全忠的心思进言:“大王,属下有句话一直藏在心里,不知当讲不当讲?”
朱全忠在四足榻上挪了一下身子,问:“你想说什么?”
罗绍威故作斟酌,起身踱了几步,继续道:“当今天下,凡与大王作对者,皆以兴复唐室为借口,以达私欲,然唐室名存实亡,天下又有几人把那个小皇帝放在眼里,依属下愚见,大王理应取而代之,绝居心叵测之人的口实,大王以天子之名号令天下,使天下归于安平,岂不更好?”
“哦…”
朱全忠坐直身子,重眉一挑,问:“你果真如此想?”
罗绍威拱手道:“绍威所言,句句发自肺腑,绝无半点虚假,还望大王能以苍生为念,以天下为己任,行大义之举!”
朱全忠先是点了点头,随后不置可否地笑了笑,右手在大腿上轻敲了起来,沉默片刻后,突然面露伤感,长叹一声。
“人有五去而无一归, 有八苦而无一乐,国有九破而无一成,官有八入而无一出,天下百姓, 哀号于道路, 逃窜于山源,夫妻不相活, 父子不相救,本王每次想起刘允章的谏言,都会彻夜难眠,垂泪涕零,总想着能寻一个太平之策才好。”
说到动情处,朱全忠以衣袖拭泪,继续道:“然则,朝堂昏庸,天子无道,忠奸不辨,良谏难述,朝野又怎能不尽悲歌呢?”
“大王!”
罗绍威见朱全忠如此,不得不惺惺作态,跟着唏嘘不已,继而拱手长揖,作出恳求之态。
“唉!”
朱全忠苦叹,似有无奈地摆了一下手:“至于你所说之事,我也曾思虑良久,可有人不赞成,说此举不妥,会适得其反,更有人说这是大逆不道,可我就想问,说大逆不道,何为道?又何为天道?本王想救万民于水火,此等大义,这不是顺应天道吗?难道任由腐烂的朝廷继续荼毒苍生,这才叫天道?”
朱全忠没有说谎,确实有人反对他称帝,就连他最爱的女人张惠,临死前都拉着他的手,劝他千万不要篡唐。
另外,他的质疑也没有错,凭什么这天下只能姓李?当初李渊也是打着拯救苍生的旗号,逼隋恭帝杨侑禅位于己,建立唐朝,到了他这里,怎么就成了大逆不道?
自己外严烽候,内辟污莱,厉以耕桑,薄其租赋,士虽苦战,民则乐输,难道这一切不是天道所为吗?
朱全忠的这番话令罗绍威深感佩服。
他的劝进,主要还是想自保,如果朱全忠篡唐称帝,天下藩镇更会围而攻之,到时宣武的压力更大,更需要魏博的支持,也就不敢冒然吞并魏博。
然而,朱全忠则将这个话题拔高了好几个层次,将自己定义为了天下万民的救世主,而且还动情动意,说得声泪俱下。
朱全忠的如此表现,让罗绍威有些恍惚,不得不相信这番话是出自朱全忠内心的触动,之所以想要改弦更张,也只是为了天下百姓能早日脱离苦海,绝不是对权欲的渴望。
正堂的门外,沈烈捧着酒坛带着罗府的下人,正准备入内上早饭,听到里面的言词,赶忙止步,同时默默一笑。
古今中外的上位者都是一个德行,冠冕堂皇的话张口就来,也总能把最阴暗的虚伪说得无比坦然,光彩华丽,真不如那句“王侯将相宁有种乎?”来得实在。
但,这不是嘲讽,是沈烈认同的事实。
他相信,如果自己现在处于朱全忠的位置,会比朱全忠说得还要先天下之忧而忧,也会比朱全忠更加动情,更加悲戚,这种做法往小里说叫心机,往大里讲这就叫帝王之术,驭民之法。

“节帅,城隍庙被雷电击塌,已经起了火。”
“唉,造孽呀!”
消息传进罗府,罗绍威心惊,第一个念头也是想到老天爷的天谴,随后他匆忙带人赶到城隍庙,拧眉望着坍塌着火的庙宇,重重叹息一声,无奈地摇了摇头。
罗月华跟在父亲的身边,也怔怔地望着燃起大火的城隍庙。
生不得命,死不安息,这就叫报应吗?
如果是,算是老天爷开眼,可为什么那些杀戮远胜于此的人还在称雄于世,难道就连老天爷的报应也要分出三六九等吗?
“父亲,快看,有人…有人出来了。”
废墟的火光里,竟然真的有一道身影踉跄而出,罗月华惊诧地喊了一嗓子,话音刚落,那道人影晃了几下,一头跄在雪地上。
沈烈活了,活得莫名其妙,活得让大伙儿心惊。
虽然活了,但伤势还在,虚弱的就剩一口气,罗绍威怕有闪失,并没有将他送去铜台驿,而是直接带回府里急救疗养。
之后,沈烈在罗府昏睡了十天有余,高烧不退,有时会醒来,会胡言乱语,说一些让人听不懂的话,过不了一刻钟又会昏死过去,十几天里粒米未进,只是用老参汤吊着命。
“父亲,他还能活吗?”
罗府正堂的西堂屋内,罗月华看着躺在床榻上又昏死过去的沈烈,心里不免有些担忧。马嗣勋死了,如果沈烈再活不成,保不齐朱全忠会借机发飙,彻底夺了魏州城。
“应该会的,从来都是雷电劈死人,从没听说还能把死人劈活的,他是头一个,一定是天意。”
对于女儿的担忧,罗绍威倒不太放在心上,他有另一层担忧,其实说成担忧并不准确,应该说是焦虑,比以往的焦虑更甚。
魏州城里发生的惨剧很快就传到了北边,跟随梁军讨伐沧州的两万魏博天雄军得知噩耗后,震骇不已。
虽然罗绍威以城内牙军叛乱的借口反复解释安抚,但部属们更加猜忌怨恨,最终导致出征的天雄军发生了兵变。
天雄军将史仁遇集结部众万余人,据守高唐,自称魏博节度使留后,打算讨伐罗绍威,为城中冤死的八千余家的老少报仇,魏博所属的不少州县起兵响应,整个魏博军镇乱成了一锅粥。
朱全忠本打算北上巡察前线大营,得知兵变的消息,立即改变行程,抽调兵马进入魏州,并征召前线其他兵马回军围攻高唐,剿灭那里的魏博天雄军。
其实,这种状况早在朱全忠的预料之中,也早有对策,况且这次是在魏博节度使允许下的剿杀,以朱全忠的为人,自然不会手下留情,只要不降,那就杀个干净,彻底掐断隐患。
这几日,罗绍威陆续收到魏博各地的叛乱情况,在军镇未乱之前,他这个魏博节度使也属强藩之人,虽不能与朱全忠比肩,至少不会被人轻视。
如今妄杀军眷八千余家,导致军镇大乱,不会再有魏博军听从他的号令,以后只能以朱全忠马首是瞻,靠仰人鼻息而活了。
其实,麻烦还远不仅如此。
打仗打的是兵力,更是财力,朱全忠告知罗绍威,此番讨伐的所有开销都要由他来出,并且不停地索要巨额军资,罗绍威近段时间已经为此愁得焦头烂额。
因此,他是真心希望沈烈能活下来。沈烈受朱全忠重视,以后没准儿就能成个人物,到时罗家也会多一个帮忙说话的人。
正堂,是一座府宅的脸面与点睛之处。
罗府的正堂是一座单层建筑,白墙红柱,悬拱飞檐,形体俊美,庄重而不呆板,华美而不纤巧,舒展而不张扬,古朴却富有活力,不仅彰显主人的身份,也完美体现出大唐的建筑风格。
正堂内有东西间,用作卧室,称为堂屋,堂屋左右还有厢房,是仆人的居所。另外正堂是府宅男主会客、商讨公事、进行社交活动的地方,就连女眷和小孩都不能随便出入,罗绍威把沈烈安置在西堂屋养伤,算是给了最高的礼遇。
沈烈彻底醒过来,也能正常进食了。
不过,在所有人看来,完全苏醒的沈烈像是换了魂儿,躺在床上两眼茫然,什么都不记得。
好在这种状态持续的时间不长,之后又成了闷葫芦,比之前还不爱说话,这倒让大家安了心。

沈烈竟然拿乞丐来比喻梁王,这让罗月华觉得挺解气,心里顿生亲近感,抿嘴一笑,点了点头,随口问道:“这次,你会跟梁王一起离开吗?”
“差不多吧,怎么,舍不得我走?”
如果罗绍威有势力,沈烈倒是可以跟着他混,可罗绍威不行,不用借助史料,仅凭他的性格就能看出来,这个人不够狠,也不够阴,以后成不了大气候,所以只能先跟着朱全忠。
有句话叫知其不可奈何,安之若命,沈烈已经认命了,也不得不认命,同时也清楚这个命途可以分两种,平庸与不凡。
当下,平庸之人的命,属于有今天没明日,两只脚都在鬼门关里。不平庸吧,其实也没好到哪里,很可能在富贵之中就被人宰了,反正想要善终很难,乱世便是如此,人命如草芥,皇帝都活得战战兢兢。
初来乍到,可选择性不强,沈烈觉得自己只能先跟着大佬混,再徐徐图之,毕竟还是应该把命握在自己的手里才心安。
另外,沈烈觉得既然老天开了这个玩笑,那好,等到时机成熟,老子一定会掀翻这个天,彻底来一次我命由我不由天。
“你有什么好舍不得,巴不得你这个人屠早点离开我家呢。”沈烈竟然说这种话,罗月华的脸上顿浮红云,双眉紧蹙,面露不悦。
罗月华的年纪虽不大,却是妥妥的美人胚子。
细打量,这个女人属于骨相美人,皮肤白皙,鼻梁高挺,双眸明亮有神,脸型的线条也极为流畅,下巴略方,眉眼间自带英气,正是这股英气让她的气质变得更加独特。
沈烈只当罗月华羞涩,并没察觉不悦,伸手在她的小胡子上抹了一下,捻了捻,继续玩笑道:“锅底灰呀,也不嫌脏,还有啊,怎么就人屠了?我还不是为你们罗府办事嘛,要是真舍不得,不如…偷偷跟我一起走?”
越说越不像话,而且还动手动脚,罗月华的脸色由红转白,一对圆润的丹凤眼怒视起来,眼眶里也泛起水花:“你这个登徒子,活的不耐烦了,是不是?你再敢羞辱我,我…我杀了你!”
如果说刚才的话让罗月华有些恼,此刻她是真的生气了,沈烈不应该这样对她,这是轻薄,是侮辱,更是蔑视,是对罗家势衰的蔑视。
沈烈见状,知道自己的玩笑有些过头。
毕竟这不是后世,罗月华也没有后世女人的开放,况且她更不是一个随便的女人,赶忙陪笑解释。
“你别恼呀,我真没有羞辱你的意思,我就是想啊,你整天困在府里多没意思,不如出去走一走。”哄女孩子的套路大同小异,嘴甜,脑子转的快,沈烈在这方面还算有经验。
罗月华继续怒视沈烈:“用得着你操心?”
“我不是操心,我就是想说啊,韶华易逝,大好年华的,不能总守在深宅闺房内,虽说父母在,不远行…”
“你也知道不远行…”
“当然知道,不走远,咱们可以去汴州或是洛阳城逛一逛嘛,去江南也行,诗里不是说嘛,闲梦江南梅熟日,夜船吹笛雨萧萧,多好的意境,你可以像公孙大娘,不不...”
公孙大娘是玄宗时期的官家歌舞妓,风噪一时,顶有名气,可再有名气,拿罗月华跟一个歌舞伎相提并论,还是欠妥。
不等罗月华有反应,沈烈赶忙改口:“错了,又说错了,咱不像公孙大娘,咱像李太白,像他那样到处游山玩水,等玩够了,咱们再回魏州城。”
罗月华脸色回转,沈烈又赶紧补充:“我知道你会武艺,会使刀,还会使枪,可你毕竟还是女孩子,我就是有点不放心,打算给你当护卫,真没有不敬的意思。”
“没心情,就算去,也不用你护着。”
沈烈的解释让罗月华的气恼消了大半,嘴上说没心情,心里却有些向往。行万里路,方知天地之宽阔,罗月华从来就不是小家碧玉的性格,若是男儿身,恐怕早就纵马游天下了。
“快去准备早饭吧,别让梁王等急了。”
罗月华重新戴上斗笠,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沈烈,转身走出厢房门时,看到沈烈没跟着,又回头轻唤:“沈郎,走啊,发什么呆?”
沈烈笑道:“你去准备就行了,还用我跟着?”
罗月华丹凤眼圆睁:“快点,别废话。”
“好好,走!”
沈烈忙不迭地跟出门。

雪,又纷扬起来。
落地的雪花不是莹白,而是血红,凛冽的晨风卷起一片片血红,裹挟着令人心悸的血腥味遍及城中的每一个角落。
罗月华还是有些怕沈烈,站在沈烈的对面,与他隔着距离。
隔了一会儿,她想跟沈烈说句话,忽然看到尸体堆里抬起一条血淋淋的胳膊,不等她急喊,亮光一闪,一柄带血的匕首猛地扎进沈烈的后心。
沈烈没动,表情有些发怔,低头看向胸前,嘴里涌出的鲜血不停往下淌,涂红了发白的嘴唇,嘴角也再次勾了起来。
这次好像是真的在笑,笑自己终究逃不过命运,就像如今的大唐,不管怎么折腾,终究会死去。
“快…快,快救人!”
“烈哥儿,烈哥儿...”
罗月华赶忙冲上前,一刀扎进那个持匕首之人的脖子,随后扔了横刀扶住瘫软的沈烈,冯晖等人也慌乱地围了上来,大声喊着已经闭了眼睛的沈烈。
入夜时分,未停的雪急了起来,像是天空被撕裂成一片一片,又像是那些被屠杀的冤魂在漫天哀嚎,悲伤与肃杀之气笼罩了整座魏州城,血红雪白的分明,刺得人眼生疼。
沈烈死了,跟马嗣勋的尸体并排摆在城隍庙里,冯晖带着几个兄弟守在庙内,等着明日给沈烈和马嗣勋盛棺入敛。
“娘逑的,到底怎么回事?怎么会这样?”
城隍庙里点起一大堆篝火,冯晖蹲在火堆旁抹眼泪,这是他入军营以来第一次哭,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玩笑竟然会一语成谶,烈哥儿竟然真的留在了魏州城,而他却还活着。
因为年纪小,平时在军中一直都是沈烈护着他,如今烈哥儿没了,再也不会有人像烈哥儿那样护着他了。
夏鲁奇唏嘘不已,道:“生死有命,富贵在天,咱们这些拿刀枪的人就是这样,冯晖,看开些吧,本以为能跟着烈哥儿入厅子都,这下子没指望了。”
冯晖哭道:“不去也行啊,咱们就留在左长直军,冯叔儿没了,烈哥儿就跟着去,为啥就不能想想还有咱们兄弟呀,就这样狠心地把兄弟们都给丢下,烈哥儿…太不仗义了…”
有人感慨道:“唉,我们这些人都会是这样,总有一天我们也要死在某个地方,烈哥儿和马都押还好,至少还有人替他俩守灵,等我们死的那天,恐怕连根骨头都没有人给捡。”
野战格斗死,败马号鸣向天悲,乌鸢啄人肠,衔飞上挂枯树枝,这是李白在《战城南》中写出的真实场景。
大多数的底层军卒不识字,也没读过李白的这首诗,但他们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结局。像他们这样的人,若是死在战阵,只能是弃尸荒野,被野狗啃食,腐烂成泥,别说坟墓,就连一张裹尸体的破席子都是奢望。
后半夜,雪越下越大,越下越急,夜空也黑得像是泼尽世间的浓墨,而且这墨黑之中竟然隐约响起雷声。
起初,雷声不大,闷闷的像是捶破鼓,渐渐声音大了起来,炸雷一个接着一个,就炸响在城隍庙的房顶,伴随着闪电撕裂墨黑,擦亮整个夜空。
有人嘟囔道:“怎么大雪天还打起雷了?”
话音刚落,一道闪电直接劈在城隍庙的房顶上,如同巨大的铁锤砸下来,整座庙都晃了一下,庙內顿时尘土飞扬,就连主梁柱也嘎吱作响,似有断裂之象,大家从未见过这种情景,不由心慌起来。
然而,不等大家起身,又有闪电连续劈下来,腐朽的梁柱终于承受不住这份天威,咔嚓一声脆响,半座城隍庙塌了下来,唬得众人赶紧往外跑,冯晖想抢出沈烈的尸体,却被一道落下的横梁拦在身前,不得不退了出去。
半塌的城隍庙仿佛犯了天怒,又像是藏了某个应受天谴的邪物,一道道闪电接二连三地劈下来,引燃了塌下来的木料,烧起的火苗连大雪都压不灭。
“烈哥儿还在里面呢!”
“别进去,会被劈死的,这么大的火,进去也会被烧死。”
冯晖几次想冲进庙里把沈烈的尸体抢出来,均被夏鲁奇拦了下来,拖着他远离城隍庙。
大家不是不想救,而是这一刻都在想,是不是因为屠城惹怒了老天爷,才会遭此天罚,连尸首都不放过。